为什么企业需要IT人员劳务派遣?
第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度的显著特点。在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终身工作,铁饭碗。工人们无法进出。工人们游手好闲、虚度光阴是很平常的事。
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劳动者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
劳务派遣制度的实施,实现了用工单位在用工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用工理念。用人单位只需要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然后劳务派遣机构会派遣合适的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对劳动者的使用负责,与劳动者本人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应该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度,特别适合那些非公企业、国企改制企业以及那些业务发展变化快、不同发展阶段或时期对人才需求不同的单位。
第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显著特点。实际上,人才派遣制用工模式中存在三种关系,即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工作关系。很明显,用人单位只关注人才的使用和使用中的岗位评价,剩下的所有管理工作,包括工资待遇的发放、社会保险的征缴、合同的签订、续签和解除、相关问题和纠纷的处理以及一系列日常人事管理,都是人才派出机构的职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工模式为用人单位省去了很多东西,减少了大量的工作量和管理带来的相关麻烦。用户友好型单位的管理者可以更专注于业务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第三,劳务派遣机构的“一手撑两家公司”,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的责权利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度的一项根本利益,也是这种用工模式的独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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