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劳务派遣业务及税务政策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后在实际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派遣劳动者到实际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指任职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当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时,由其他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代替工作的岗位。
需要明确的是,相关岗位只要具备上述“三性”中的“一性”,就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不需要同时具备“三性”。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用人单位使用的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中的非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要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直接涉及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对于被退回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被退回的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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